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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自行車清除認領公告(112.12.07)

發佈日期 : 2023-12-07
一、 依據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辦理廢棄自行車處理事宜。

二、 本處於112年10月16日清理外觀損壞或明顯廢棄之自行車輛,暫集中於忠孝東路警衛室後側空地集中保管,認領期間至112年12月22日止。

三、 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


事務組業務承辦人:葉明樹
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9

中華民國112年12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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