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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自行車清除公告(111.09.21)

發佈日期 : 2022-09-21

一、 依據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辦理廢棄自行車處理事宜。

二、 本處將於111年09月21日清理外觀損壞或明顯廢棄之自行車輛,暫將其集中於忠孝東路警衛室後側空地集中保管,認領期間至111年10月05日止。

三、 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
事務組業務承辦人:葉明樹

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9

中華民國111年09月2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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