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棄自行車清除認領公告(112.12.07)
發佈日期 :
2023-12-07
一、 依據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辦理廢棄自行車處理事宜。
二、 本處於112年10月16日清理外觀損壞或明顯廢棄之自行車輛,暫集中於忠孝東路警衛室後側空地集中保管,認領期間至112年12月22日止。
三、 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事務組業務承辦人:葉明樹
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9
中華民國112年12月07日
二、 本處於112年10月16日清理外觀損壞或明顯廢棄之自行車輛,暫集中於忠孝東路警衛室後側空地集中保管,認領期間至112年12月22日止。
三、 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事務組業務承辦人:葉明樹
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9
中華民國112年12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