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棄自行車清除公告(111.09.21)
發佈日期 :
2022-09-21
一、 依據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辦理廢棄自行車處理事宜。
二、 本處將於111年09月21日清理外觀損壞或明顯廢棄之自行車輛,暫將其集中於忠孝東路警衛室後側空地集中保管,認領期間至111年10月05日止。
三、 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事務組業務承辦人:葉明樹
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9
中華民國111年0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