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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區廢棄自行車清除認領公告(延長至115.05.08)1150324

發佈日期 : 2026-03-09
一、依據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,辦理廢棄自行車處理事宜。

二、本處將於近日依上開規定清理校區內廢棄之自行車(損壞不堪使用或外觀汙穢疑似廢棄物者),請各位車主自行整理所屬自行車並移置於規定之適當處所。

三、本處於115年3月9日在宏裕科技研究大樓西側自行車停車處進行公告移車,認領期間延長至115年5月8日,逾期視為廢棄物處理。


聯絡電話:校內分機1328、1329
總務處敬啟

中華民國115年 3月 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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