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納組公告
本校現行款項支付除零用金外,各廠商及個人付款均採匯款方式處理,唯常因受款人提供帳號錯誤(例如學生退費提供同學或家長金融機構帳號,個人提供信用卡卡號,個人帳號紙本書寫錯誤或潦草,學長畢業後,印請清冊更改不完全,以致鍵入請購系統時就發生錯誤),因現各銀行均為利潤中心制,並考量經營成本,已口頭告知本校(尚未實施),爾後如有受款人或業務承辦人提供姓名、身分證字號或金融機構帳號錯誤,以致須重新辦理第二次以上匯款,匯款手續費每次新台幣30元整將會由受款人匯款金額中帳戶扣除,請各位同仁務必注意,並轉知填寫或繕打清冊或領據之受款人及承辦人(例如學雜費、學分費、住宿費及就貸退費、工讀金、獎助學金等受款人以往錯誤率較高)務必正確填寫,以免影響權益。(建議如請購系統資料查無受款人資料,第一次應請學生提供存摺影本並確定學生正確填寫無誤查核後,再行鍵入會較正確,如請購系統資料庫已有資料,應儘量採用,勿任意更動帳號)\
出納組啟9912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