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本校校園管理監控錄影系統之資料調閱,須填製表格如附件。
其申請要點如下:
一、校內學生應由導師、教官、系所主管証明其身份即可。
二、校外機關(人員)借(調)閱監視錄影資料,需附警察機關報案資料或函件,或警察人員出示證件陪同外,其事由應符合調閱之必要性。
三、校內調閱監視錄影機關(人員)須填寫本申請單,送系所主管核章後,送交至行政大樓7樓總務處營繕組藍瑞龍、陳順發(分機1337或1338)。
四、非上班時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,請向駐衛警隊(忠孝東路大門)申辦(校內分機5110)。
五、調閱監視錄影機關(人員)所填之內容俱屬事實,如有捏造或虛假情事,涉及民、刑事案件者,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