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九學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

發佈日期 : 2010-08-30
(一).一般實驗場所安全衛生、化學危害通識暨生物安全、電氣與機械安全等教育訓練。
(二).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及99年01月06日召開本校九十八年度第二學期「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、消防管理暨輻射委員會」會議辦理。
(三).訓練對象:
一、本校研究所碩博士新生務必參加(已由教務處提供學生資料造冊完成),以及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有興趣者亦歡迎參加。
二、參加之教職員需終身學習認證時數者,會後將給予終身學習認證時數,學生經測驗合格發給證明書,經取得證明書者方可進入本校實驗(習)場所工作或研究。
(四).訓練日期:九十九年九月八日(星期三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00分止。
(五).訓練地點: 本校中正紀念館大禮堂、綜合科館一樓演講廰。